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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兰县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,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,有效推动巡察整改“后半篇文章”做深做实。
定好主角,明确“谁来督办”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》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,结合贺兰县实际,分别制定了《县委巡察整改谈话制度》《县委巡察整改调研督办制度》,明确将本县党政机关、群团组织、事业单位、国企等纳入巡察范围的被巡察党组织作为主体,县委主要领导或县委其他领导作为主导,通过谈话的形式,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问题产生的原因;通过实地调研的形式,压实巡察整改责任,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。
把握重点,明确“督办什么”。巡察整改谈话原则上实行一轮一谈话,一般采用集体谈话方式进行,重点对巡察发现问题突出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、班子成员开展集中谈话,也可直接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,达到提醒警示、勉励尽责的目的。整改调研督办是指县委主要领导带队,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,通过实地走访,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,以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、发挥标本兼治情况,通过县委主要领导指问题,压责任,提要求,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,带头整改,班子成员主动认领,深入分析。
注重实效,明确“如何督办”。为确保调研工作走深走实,对督办中存在的问题,由县纪委监委建立调研督办问题台账,严格实行销号管理,限期整改到位。近期,针对县委第二轮巡察立岗镇反馈的“4个中心村质量安全问题较为严重,存在房顶漏雨,房屋外墙体脱落等现象”问题,县委主要负责人将该问题作为重点调研课题,带领县纪委监委、住建局、巡察办等相关部门实地查看了解情况,并提出聘请专家对房屋质量进行系统评估鉴定,注重从源头上治理,不能简单地进行粉刷砌护墙面就算完成整改,对调研过程中发现各党委(党组)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、履职不到位,领导干部没有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致使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,将严肃追责问责。(贺兰县纪委监委)